2023年度褚中喜律师共有3起申请检察监督案件被提请抗诉
万博讯(张英华 编辑)2023年度,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褚中喜和冯力律师共同代理的3起申请检察监督的案件被检察机关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其中:1起是贵阳市检察院提请贵州省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法院抗诉;1起是黑龙江省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1起是福建省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3起案件中,2起是行政案件,1起是民事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案件号,截止2023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的由各省级检察院提请抗诉的行政案共17件,褚中喜、冯力律师代理了其中的2件,分别为“16号”和“17号”案件。2起行政案件同时被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证明了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办理行政案件的专业能力,体现了万博律师知难不退,百折不挠的执业精神。
一、黑龙江省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案
徐女士等人因一起涉及2000余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不服抚远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向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一审判决徐女士等人败诉。徐女士等不服,向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虽经二审开庭,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仍判决徐女士等人终审败诉。徐女士等人不服申请再审,也被裁定驳回。
徐女士等人向黑龙江省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该院受理后,高度重视,派员到案发地实地调查取证,并组织听证。最终,黑龙江省检察院采纳褚中喜、冯力律师的代理意见,决定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并发出《提请抗诉通知书》,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1月3日决定依法受理,案号为“高检行监(2023)16号”。
二、福建省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案
厦门市人民政府向福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补缴4664余万元的置换地价差的决定,该公司根据福建省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规定,向漳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虽认定被诉补缴决定程序违法,但不予撤销。向福建省高级法院上诉,也被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褚中喜律师代该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将该案转交福建省高级法院处理,福建省高级法院经过审查,裁定驳回。
刚被驳回再审申请,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该公司作出补缴增容地价差7820余万的决定。该公司就该补缴决定向福建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委托褚中喜律师向福建省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该院经过听证,于2023年10月13日发出《提请抗诉通知书》,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1月17日决定受理,案号为“高检行监(2023)17号”。
三、贵阳市检察院提请贵州省检察院抗诉案
2015年,贵阳保利公司开发建设某项目工程,保利公司向某建设公司发出中标通知。建设公司未与保利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但刘维仍对涉案项目进行施工。2016年3月10日,刘维以建设公司名义与贵阳商砼公司签订《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提供混凝土用于上述建设项目工程。2016年12月22日,刘维与贵阳商砼公司进行结算,确认尚欠货款201万元。
贵阳商砼公司以建设公司和刘维为被告向贵阳市乌当区法院提起诉讼,乌当区法院一审判决刘维给付贵阳商砼公司混凝土货款及利息。贵阳商砼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贵阳市中级法院二审改判建设公司必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建设公司申请再审,被贵州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褚中喜、冯力律师代建设公司申请检察监督,2023年12月25日,贵阳市检察院发出“筑检民监(2023)256号”《提请抗诉通知书》,决定提请贵州省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法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