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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于保志与太和县公安局等单位房屋强拆案已受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6/9 浏览次数:1482

受理时间:201563
申 请
 人:于保志
被申请人:太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太和县市容管理局、太和县公安局

复议机关:太和县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褚中喜
简要案由:于保志不服安徽省太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太和县市容管理局、太和县公安局违法强拆其房屋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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