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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博案例:枪下留人的弱女因爱生恨怒杀人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4/22 浏览次数:2065

 

褚中喜律师刑事案例:枪下留人的弱女因爱生恨怒杀人案

 

【导读提示】

王倩做了柯向楠九年的地下情人,她提出结婚,两人对此产生了分歧,柯向楠为了“遮丑”,竟然要王倩嫁给他自己的儿子。畸恋错付,被愤恼冲昏了头脑的王倩挥刀捅向柯向楠,而后她自己也割腕自杀。最终她被抢救回来,柯向楠却因抢救无效而离世。

此案被当地大小媒体报道,轰动一时。有人同情王倩是命运坎坷的外来打工妹,有人憎恨王倩是破坏他人家庭的第三者。王倩的妹妹委托我作免死辩护,希望能让自己的姐姐活下来。

开庭时,受害人家属坚决要求对王倩处以极刑,公诉人也不断强调王倩破坏他人家庭,又故意杀人,罪行极其严重。最终,法庭分采纳了我的“抢下留人”辩护意见,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检察机关未抗诉,王倩也没有上诉,一审判决正式生效。

本案例撰写之前,我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查到某中级法院对王倩的多次减刑裁定,要不了多久,王倩就可以出狱。

【心灰意冷一心寻死却没死】

王倩呆呆地望着铁窗外的高墙,一枝爬墙虎的枝芽耐不住性子地探出墙头。她蜷缩着抱紧了自己的身体,贪恋那一点点的温暖,脑海里还是会时不时地闪过那个曾经给过她温暖的身影——她却亲手结束了他的生命。

哀莫大于心死,看着手腕伤口上缠着的纱布,王倩的心早已死去:一心赴死的人还活着,不想死的人却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她有时候会想,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山高水远两不侵,碧落黄泉皆不见。不曾开始,就不会结束。

10132号床王倩,有人找!”

护士的声音没能在王倩沉寂的内心泛起一丝波澜,她迟钝了一会,面无表情地将身子翻向门外,目光虚浮,有如游魂。

“王倩,我们是公安局民警,现在向你了解有关情况,你应该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提供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明白么?”病房内进来了三位民警,他们刚一坐下,就开始发问。

王倩有些发怔,过了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是在问她话。她木木地点点头。

“知道了。”

“你都住院四天了,你有没有想过通知你的亲人或者朋友来医院看你?”

“我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毫无波澜的语气,仿佛是在说着事不关己的事情,垂下的眼睑遮挡了她眼里的情绪。

办案民警诧异地对视了一眼,“你不是还有爷爷和妹妹么?”

王倩的身体蓦地一僵,将视线转向了别处,“我爷爷八十三岁,年纪大了。妹妹好几年都没有来往,我妈带着她改嫁后,我们关系就不好,不想提她。”

“说说你和柯向楠认识发展的过程。”

王倩突然颤抖了一下,这是她在杀了柯向楠后,第一次听人提起那个名字。她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那个曾经爱到骨血里的身影,她比任何人都爱柯向楠,即使他那样对她,即使她杀死了他,她依旧对他情难自已。

“我和他认识在十年前……”

【阴差阳错两人相识在饭局】

1996年,十九岁的王倩还是饭店里那个小小年纪的打工妹。

4月的那天,王倩和另两名服务员陪一群客人吃完饭后,一起到包房唱卡拉OK

曲至中场,柯向楠才来到包房。他一进来就坐到了王倩旁边,有意无意地向她搭讪。王倩见他仪表堂堂,沉熟稳重,于是没有过多的排斥心理,两人不觉地交谈起来。攀谈中,王倩问起他的名字,柯向楠微笑地屈动手指在她手心里写下了一个“木”字,一个“可”字,触感微痒,热烘烘地辣了王倩的耳朵。此时害羞的王倩不会知道,命运的手指也于此屈动,她和柯向楠之间的悲剧从此落笔。

父亲早逝,母亲改嫁,独自和爷爷一起生活的王倩,十五岁开始便在外打工养家,由于从小缺少亲情的关怀,她的情感世界犹如寒冰。在了解了王倩的不幸经历后,柯向楠对她说了好些宽慰的话语,好似久旱逢霖,此刻他有如父爱一样的关怀,悄悄地温暖了王倩的心。王倩和柯向楠越聊越投机,两人互生好感。

此后,柯向楠经常随一帮朋友光顾这家小餐馆。而王倩则更是柯向楠没来时,不再上楼陪客;一旦柯向楠光临,她便乐滋滋地陪同吃饭。两人更加熟稔起来,王倩知道了,柯向楠是附近一家事业单位的主任。一次,柯向楠醉酒躺在沙发上,他掏出一条黄色项链递给王倩,用不容拒绝地口气说到:“一点小心意,你收下。”虽然后来王倩在附近店面打听,那条项链仅值30元,但却已经在她内心掀起了波澜:他的心里有她。

过了没多久的一天晚上,王倩与要求陪酒的一名男客闹矛盾,她独自倒在邻店的沙发上生闷气。不知过了多久,柯向楠悄然进屋,温声对她说道:“我蹲在马路对面,整整看了你三个小时……”那一刻,王倩心底升腾起一股暖流。

就这样,随着日子的脚步,两人之间,情愫一缕缕生长起来。

终于,在认识一年后,王倩与柯向楠冲破了最后的防线,尽管柯向楠比自己大二十六岁,王倩仍义无反顾和他相好了。

自幼缺乏家庭温暖的王倩,在柯向楠这个成熟男人给予她的关爱中,无可救药地沉沦。

【荒唐至极他让她改做儿媳】

虽然确立了关系,柯向楠并不打算负担一切,他对王倩说,女孩子,终归是要给自己攒点私房钱。于是王倩白天仍是打工,晚上开始到一些娱乐场陪唱、陪酒,但她从不出台,这是柯向楠和她约好的。后来,她自己攒钱在城区中心地段买了一套房子。

日子一天天过去,年龄的增长,让王倩逐渐渴望能有个自己的家庭,她的心中希望柯向楠可以给她一个答案。而柯向楠却只一味张罗着为她找男朋友,催她嫁出去。这让她有些不满。

2004年初,柯向楠从报上看到一名三十岁的男中医征婚,便劝王倩去应征。王倩不太情愿,却经不住柯向楠好言相劝,与征婚男士见了几次面,但后来不了了之。她对柯向楠诉苦:“那人还是没有你好。”

在柯向楠眼中,此时的王倩却早已从“香饽饽”变成了“烫山芋”:在别人眼里,柯向楠是一个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的男人,加上老婆管得蛮严,离婚不太可能;但如果不将王倩妥善安置好,这段婚外情可能随时曝光,到时候事业家庭都会鸡飞蛋打。一想到这里,他就担心害怕。

眼看着王倩没有“着落”,柯向楠不由心急如焚。他最终冥思苦想出一个“两全之策”:让王倩嫁给自己的儿子。为此,他与王倩长谈了一番:“当屋里没人时,我俩还可以在一起。在没退休之前,还可以贴钱给你用。这也算是对你有个交待……”

那怎么能行?说得不好听一点这就是乱伦!

“柯向楠,你到底把我当成什么!”王倩怒目相对。

“我儿子条件还可以……”柯向楠苦口婆心地相劝。

拗不过柯向楠的好言软语,她勉强同意了。

200412月,柯向楠精心安排儿子跟王倩见了面,不料他们均未相中对方,此事便没了下文。

【痴情难断她不要钱只要他】

20051月,王倩向柯向楠提出作个了断:要么离婚、和她结婚,要么分手,她不想这样不明不白。她已经为他打过两次胎,没有要过他的钱,她已经走的太远了,远的找不到自己,迷失在过去,仿佛也丧失了未来。

直到一天,柯向楠将七万元现金给了王倩,但王倩还给了他。她执拗地说:“我不要钱,只要你的人。”柯向楠进退两难,精神几乎崩溃。与此同时,一些风声传到他妻子的耳中,妻子对他收紧了缰绳。

425日,柯向楠精神恍惚地回到家中,扑通一声跪倒在妻子面前:“我在外面有了女人,她逼我离婚,她手上有一盘对我不利的录像带。她是条毒蛇,两个你再加上一个我,也对付不了她……”柯向楠妻子感到事态严重,提议召开家庭会议,让儿子发表意见。

三天后,柯向楠在家庭会议上公布了这段九年的婚外情。儿子猛地发现当初父亲介绍的相亲对象竟是他自己的情人!虽然感到荒谬和愤怒,但他仍然反对父母离婚。

而另一边,王倩看着人潮汹涌的世界,又望着城市的四角天空。混沌茫然的她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爱抑或恨?痛苦抑或悲伤?温柔抑或苦涩?所有的一切被记忆揉碎,铺天盖地向她砸下来。过去有过什么,将来会有什么,她不听,不见,不管,不顾,她的整个世界只剩柯向楠,只有他……

【酒店血案她原本只想吓唬他】

她有时候会问柯向楠,幸福的道路总是这么短,他们可不可以停下来,赖着不走?而柯向楠总是避而不答,顾左右言他。

“没有你的天不蓝,没有你的日子真难,没有你的踪影期盼,没有你的音讯思念。”已经二十九岁的王倩外表看起来那么平静,但内心早已不是如许,为了给柯向楠一个教训,“吓唬吓唬”他,王倩发出了这条短信。很快,柯向楠回电,两人相约在“老地方”见面。

吃过午饭,王倩在经常约会的海景大酒店开好房间,柯向楠如约而来。一进房间,柯向楠一把抱起她,滚到了床上。激情过后,柯向楠起床顺手拿起王倩早就倒好的一杯水,喝了一口,感觉有苦味,想将杯子拿到卫生间清洗。

王倩狠下心,喊道:“过来,我有话说,杯子等一会再洗,你今天是来陪我的。”她掰着指头数,叙说起跟柯向楠相恋九年的委屈。柯向楠有些不高兴,说她哪壶不开提哪壶。

这时,王倩起身打开衣柜,拿出自己的挎包,亮出一把水果刀对柯向楠说,她不想活了,今天要死在他面前。此时,柯向楠还没有穿衣,他看着王倩,有些不以为然。正在这时,王倩的手机响了,她躲进卫生间接电话。

过了几分钟,突然有人敲门。王倩打开房间,一名叫白军的青年男子冲到柯向楠面前,气愤地说:这是我的好妹妹,你竟敢欺负她……

柯向楠被眼前的突发状况吓愣在那里。白军趁势迅速将柯向楠五花大绑。

看着这一切,王倩有些害怕了,她从包里掏出5000元现金,让白军赶快离开。看着被绑住的柯向楠,想到刚刚自己以死相逼时他的无动于衷,王倩感到一阵伤心,绝望之际,她突然掏出尖刀,开始割自己左手腕。鲜血溅到柯向楠的脸上,他躺在床上,面露恐惧。

此时,已经昏了头脑的王倩见柯向楠到了此时也并未劝阻自己,越想觉得委屈,她总觉得自己应该出口气,于是她停在动作,转而挥刀刺向柯向楠的脖子。看着柯向楠咽气,她将双脚搁在柯向楠的脚上,对着自己刺了十几刀。

当意识渐渐迷离的时候,她看到柯向楠笑着对她挥手,就像以往催她赶紧回家一样。她忍不住地问出口,“你说,蛮荒世界,亘古宇宙,只留一个你,只剩一个我,我们是不是可以一起白头,永不分离?”

一心寻死的王倩没能随着柯向楠离去,意识清醒后,她有些怕了。她拨打了110,哭着求着柯向楠醒过来。她想告诉他,她错了。

可回应她的,只有死一般的沉寂。

【骨肉情深危难时刻见真情】

在接受民警询问的时候,王倩坦白一切案情,只是在民警问到她的亲朋好友的时候,她却始终不肯多说一句。那时候的王倩,连求生意志都是消极的。后来,民警通过户籍调查联系了王倩的妹妹王玲。

虽然长久分离,收到消息后的王玲没有犹豫,立刻回应了民警。她和姐姐都是苦命人,都在因为成长过程中缺少亲情,而在爱情里苦苦挣扎过。想到因情生祸的姐姐可能因此殒命,王玲的心里升起一份不舍。爸爸去世得早,母亲带着她改嫁,爷爷也对她曾经的任性生气,如今,如果连姐姐也要离开她,那么这世上还有谁给她一份亲情的依靠?

所以,王玲不想让姐姐死,她要救回姐姐,救回这一份亲情。抱着这个心思,王玲四处托人找律师。可是对于姐姐的经历,不乏有人带着鄙夷心理劝她不要再做无用的付出。还有柯家人的恨,他们恨不得杀害柯向楠的王倩明天就被送上断头台。每次王玲去找柯家人商谈的时候,都免不了被打骂着赶出来。

眼瞧着庭审的日子越来越近,王玲多方打听之下找到了我,她希望我接受委托,救回她姐姐的命。只是,怕的却是,如果连王倩自己都没有了求生意志,那律师所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在看守所会见室里等待王倩的时候,我一直都在思索着如何与她沟通。

“你好,我是褚中喜,是你的辩护律师。”在她坐下后,我向她做了自我介绍。

“是王玲让你来的吧。”王倩苦笑了一声,“她倒是好心。”

我心里不免对她的消极感到悲凉,明明正值年轻,却像是迟暮之人。

“王倩,你已经错了一次,难道还要错第二次?”许多人都是这样,死都不怕,却唯独怕活着。我继续劝道:“想想你母亲,难道你忍心看她白发人送黑发人?”

“你别给我提她。”王倩想都没想就打断我,“当初她带着王玲走的时候,就已经不是我妈了。”

“那你爷爷呢,你就忍心看他老泪纵横地到刑场给你收尸?”看着她已经有了一些触动的反应,我继续说道,“你和柯向楠的事情我大概已经了解,如果你觉得你的死能够换来柯向楠的原谅,那就大错特错了。

“你活在柯向楠‘爱’的阴影之下九年,这九年你哪点是为你自己而活着?你的世界里除了柯向楠你还剩下了什么?感情这个东西你正当的经营,你的投资会有结果。但如果你只是冒险的话,那不叫投资,那叫玩火。你已经用青春祭奠了你的爱情,如果你连你的亲情也要抛弃,那我无话可说。生命里不是只有爱情,你也不是只为柯向楠活着。你母亲很担心你,她就在看守所外面,和我一起来的,别再倔下去了。”

虽然,王倩恨自己的母亲改嫁弃她而去。但听到自己的母亲就等在看守所外,她顿时失声痛哭,哭得就像一个找不着家的孩子。

血浓于水,母女连心,亲情,是这世上最纯粹的感情。

【唇枪舌剑法庭上免死辩护】

王玲也给姐姐写了一封信,我带进了看守所,征得管教同意,把这封信拿给了王倩。看过信之后,王倩开始有了改变,亲情的召唤让她振作起来。

有了这样的改变,事情好转了很多,我开始准备庭审上的事宜。

王倩杀人是不争的事实,所以不可能作无罪辩护,只能尽可能的在法官量刑时争取到减轻处罚的机会。王倩有自首的行为,这个结论断定的自信还是有的。我认为王倩无性命之忧,但为了稳妥起见,我要求王玲和她的家属准备好给受害人家属的赔偿款。

市中级法院的开庭如期而至,在例行公事的讯问、询问、举证质证之后,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

本案的争议焦点:

1.王倩在案发后主动拨打报警电话是否构成自首?

2.受害人家属是否有权要求法庭对王倩处以极刑?

3.初犯、偶犯、悔罪、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能否从轻处罚?

4.受害人要作为情人关系的王倩做自己的儿媳是否有违人伦?

5.作为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受害人是否对涉世未深的王倩有欺骗行为?

6.王倩卖房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能否酌情得到从轻处罚?

7.对外来务工人员在量刑上能否给予一定的司法情感和温度?

8.王倩是否属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

公诉人指控:“犯罪嫌疑人王倩故意破坏他人家庭,雇凶杀人,罪行极其严重,建议法庭从重处罚,以净化社会风气。”

受害人家属聘请的律师紧接着补充道:“我方除了要求被告人作出赔偿外,还坚决要求法院对‘道德败坏’、‘丧心病狂’的被告人处以极刑,并立即执行。”

“抗议对方律师法庭上公然侮辱诽谤被告人。”我气愤地向法庭说道,“只要未被最终定罪,她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请法庭予以制止,并警告对方律师。”

“请受害人律师注意自己的措辞,受害人家属的心情能够理解,但作为专业律师,不能感情用事。”法官望了望对方律师,又把目光转向我,继续说道,“请被告人王倩的辩护律师继续发表辩护意见。”

“合议庭。”我向审判席点头示意:“受王倩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王倩故意杀人案的辩护人。通过阅卷、会见王倩,并结合庭审调查、质证,我认为,王倩故意杀人罪名虽成立,但对方要求判处死刑明显有悖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请合议庭慎重量刑,给予王倩改过自新的机会。具体辩护意见如下:

王倩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其一,王倩的行为完全符合自首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规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罪行”两项要件。本案中,王倩主动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在询问过程中表明自己是为了自首。完全配合侦查机关的工作,王倩不仅无任何狡辩,还主动供述犯罪经过,如实交代,情节完整,细节清晰,构成自首。其行为完全符合自首的特征,应认定为自首。

其二,王倩有其他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1)王倩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

2)王倩认罪态度非常好,没有任何隐瞒,细节陈述真实清晰,司法机关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障碍就侦破该案件,节约了大量的办案时间,节省了办案经费。

3)王倩真诚悔罪,其家属也积极筹款准备赔偿柯向楠家属,诚恳认错,并发自内心地希望弥补自己犯下的弥天大错。

4)王倩初入社会时只有十五岁,虽然已经成年。但在成长过程中,因其所处的环境,加之没有人正确引导,所以导致其没对社会有深刻的了解,也影响了她正确的是非观。王倩母亲朴实善良,替女认错,借款筹资准备赔偿受害人柯向楠的家属。

其三,王倩不属‘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

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杀人案件,一般很少判死刑,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杀人者与受害人之间,往往有着这样那样的恩怨,受害者往往也有一定的过错,此其一;其二,杀人者往往是针对特定对象的个体,而不是社会上的不特定多数人,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相对较轻,很难达到‘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

综上,王倩不属于罪大恶极或有严重危险性的犯罪分子。

恳请合议庭慎重考虑,综合评定王倩的犯罪原因和犯罪行为及从轻情节,严格贯彻‘少杀慎杀’的量刑原则,给王倩一个改过自新和自我救赎的机会。”

对一些细节性的问题,我没有作过多的阐述和论辩,不想过度刺激受害人家属。因为来旁听的许多是受害人的亲戚朋友,既要尊重死者,也要给活着的人留一点面子。既便如此,在法庭上我还是受到攻击。

“你这种律师就是变态,把人杀了,还振振有词为杀人犯开脱,你还是人吗!”

我发表的辩护意见引起受害人家属的极大不满,旁听席上受害人的亲属有人竟然有人向我砸来矿泉水瓶,并高声叫骂。这些不尊重法庭的行为,被法官坚决制止。

而因为出生农村,所以我对这些城里人自感高人一等、欺负农村人的做法比较反感。第二轮辩论意见,我彻底放开,将全案细节逐一公开并论证,引起旁听席上交头接耳,唏嘘一片。

法官宣布休庭后,我第一个签完字,迅速撤离,到一位很熟的法官的办公室呆了两个小时才离开。因为这种情况下,律师很容易受到情绪失控的受害人家属的攻击。回避正面冲突,保护律师自身人身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司法公正法院判处死缓】

法院最终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加上王玲不断地和柯向楠亲属的沟通,终将王倩从阎王殿上给拉了回来。一审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倩使用凶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被告人白军为获取非法利益,采取捆绑的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罪名准确,本院予以确认。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柯向楠家属要求被告人王倩、白军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成立,但所提赔偿的数额应依照相关的规定计算。被告人白军的亲属表示愿意代为一定的赔偿,本院予以准许并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案发后,被告人王倩打电话报警归案,供述了自己和同案犯的全部犯罪事实,应视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白军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出所获全部赃款,此情节可酌定从轻处罚。

关于被告人王倩、白军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本院根据本案的事实及证据作了客观认定,予以采纳。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之日起计算)

二、被告人白军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1. 被告人王倩、白军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3744元(含被告人白军的亲属向本院交付的赔偿金人民币5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随案移送的被告人白军违法所得的人民币5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笔者在整理卷宗撰写本文时,下意识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了一下王倩刑罚执行情况,其竟然被监狱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多次减刑。相信出狱后的王倩能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和一个真爱自己的人。

    简评】

    一、关于离婚的那点事

    问世间情为何物,值得用生命去等待和交换?这个问题,不要问为爱过的人,他们未曾亲历,给出的答案往往隔靴搔痒,不得要领;不要问正在爱的人,他们意乱情迷,给不出清醒的答案;也不要问爱过了的人,他们不见得能给出答案。当爱消逝如飞雪时,剩下的只是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无人可问,也无人可答。每个答案都不会完全一样。爱情是千古的疑难,是上苍留给人最大的谜题。

    前几年《离婚律师》电视剧的热播,也从侧面反映出一个社会现状,那就是现在人们对“离婚”这件事的态度愈来愈轻浮。现实的诉讼中,离婚的原因也都是千奇百怪的,有为了争一口气离婚的,有听父母的安排离婚的,还有因为家里争马桶离婚的。

    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往往都是免费的,空气是免费的,真情是免费的,信任、忠诚、理解等等都是免费的。可人往往都在追求一些有偿的东西,而忽视了这些本身既免费又珍贵的东西。

    那些昏庸的皇帝老是说,江山是奸臣葬送掉的,江山是红颜祸水葬送掉的,其实都是自己葬送掉的。生活中我们更应该要反省自己的问题,赢要赢得明明白白,输也要输得心服口服。

有的时候,人就是太幸福了,所以才会出事。相互在一起搀搀扶扶的往前走,步履蹒跚的才有可能走的更远。

    二、关于第三者“爱情”

    生活的法则是:一颗阴暗的心,永远托不起一张灿烂的笑脸;爱情的法则是:一个花心的人,永远得不到一份永恒的爱。

任何一个魔鬼的背后,都有一个纵容的天使,任何一个受害者都有他可恨的一面。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看到周围的舆论一边倒地指责第三者的插足,可是不要忽视了,只有“第三者”一人,在爱情的纠葛中是不能兴风作浪的。她(他)在墙外等,是因为墙上有个探出头的花;墙上有朵探出头的花,是因为墙内土壤变质,推波助澜。

    很多时候我们都在彼此羡慕,然而,真正翻开每个人的内心,就会发现其实大家活得都很无奈。当我们不懂得爱情的时候,爱情可能擦身而过;当我们成家,知道爱情何物之后,有时却发现一个真正的她(他)在向我们招手。恨不相逢未嫁时,莫哀于是。

    但大家都是成年人,不可能像小孩子一样肆意妄为。现代文明的社会建筑构架起来的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要承担,每个人都要在法律的限制内得到自由。生命的康庄大道里,沿途的诱惑有太多,如果你禁不住诱惑,轻则破财免灾,重则丧命黄泉。王倩和柯向楠的“爱情”,就是最好的例证。

    恨的根源终究是爱,而一个人最大的无情,是对你根本就置之不理。

    、关于辩护律师

    律师的工作,最好还是始终坚持职业的考量和标准,这才是律师的天职。法律与普通人希望律师做到的,首要的是律师基于职业的意见和判断。律师的出现是因为现代法律的复杂严密,普通人对法律的评判标准并不熟悉,才需要熟悉法律的专业帮助;至于谈论感情,这并不是律师的本职,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判断。

    所以我觉得,律师不适合做人生导师。

    本文讲述的这个案子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某著名杂志曾跟我交谈想报道这个案件,出于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我婉拒了。

    间是最能消磨爱和恨的存在,当一切的恩怨情仇都渐渐地湮没在滚滚年轮之中时,回顾这一事件,也许慨叹的是生命的珍贵。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罪犯,也没有谁甘愿在铁窗里蹉跎一生。杀人偿命被视作天经地义,但无论古今这都是让人思索、争议的问题,现实的情形远不这四个字可以囊括的。

    犯罪终将接受法律的制裁,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一刀切地剥夺犯罪者的生命,却也与现代文明尊重生命的精神相悖。法理无情,错就是错了,没有那么多借口;但法理亦存仁慈,应该根据罪责适当地给予作为人的生命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诉讼案件中的恩怨纠葛错综复杂,孰是孰非,身为律师,也可能没有办法弄清楚。作为律师,我们不是全知全能的神,能做的就是尽人事,忠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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